
会员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澳门酒店网会员计划之会员服务,由澳门酒店网有限公司(下称“澳门酒店网”)管理及经营。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其服务条款和细则严格执行。客户通过完成注册程式并点击一下“注册”的按钮或通过服务热线完成注册程式,即表示客户已成为澳门酒店网会员并与澳门酒店网及其伙伴机构(释义详列于下)达成协议,接纳所有订立的会员服务条款及细则。
1.申请手续
1)客户可于澳门酒店网的网站或服务热线办理申请手续,并可开始使用会员服务及累积积分。
2)会员成功注册,将获得一个会员编号及密码,每个会员只可同时拥有一个会员编号。
3)本会藉及会员卡只供会员本人使用,并不可转让。会员卡属澳门酒店网拥有,澳门酒店网有权要求会员随时交还。
4)澳门酒店网拥有最终批核会籍的决定权。
2.会员升级
1)澳门酒店网会员目前分为普通卡会员及金卡会员两种。
2)有效期内消费累积满5000积分的普通卡会员,可自动升级成为金卡会员,原有的普通会员卡的积分将转入金卡积分帐户内。
3)当会员升级金卡后,澳门酒店网工作人员会联系客人进行金卡制作和邮寄。
3.奖励计划
1)旅游服务优惠 - 尊享澳门酒店网会员优惠。
2)积分奖励 - 会员可通过澳门酒店网奖励计划获得积分,并可以积分兑换积分礼品目录内不定期更新的奖品。
3)商户优惠 - 出示会员卡,可在国内及港澳地区的伙伴商户尊享消费优惠。
* 凡可提供会员获得积分或提供优惠的有关公司或机构均称为“伙伴”。
4.获取积分
1)积分为澳门酒店网奖励计划的计算单位,凡于澳门酒店网预定酒店房成功消费即可获得积分。
具体积分计算方式如下:
澳门酒店网普通卡会员:
预订酒店客房:每消费RMB 1元 = 1积分
澳门酒店网金卡会员:
预订酒店客房:每消费RMB 2元 = 3 积分
* 通过网上交易,更可享双倍积分奖励
2)会员于其他伙伴获得积分的方法,详情可参阅澳门酒店网会员计划在不同管道不定期刊登的通告。
3)会员所获得的积分将于成功交易及结账后1至2星期存入会员的帐户内。
5.兑换积分
1)会员可通过澳门酒店网的网站或致电服务热线,预订欲兑换的奖品。
2)会员必须提供其个人密码,方可处理有关兑换奖励的申请。
3)所有积分奖品的兑换均须视乎当时实际供应量而定。
4)兑换奖品所需的积分将于会员申请兑换奖励时,即时于会员帐户内扣除。
5)会员可通过澳门酒店网的网站预订欲兑换的奖品。
6)其他兑换积分的条款细则,详情可参阅澳门酒店网会员计划在不同管道不定期刊登的通告。
6.积分及会籍有效期
1)澳门酒店网会员(包括普通卡会员和金卡会员)的会籍为永久有效。
2)普通卡及金卡的积分有效期为2年,即:每笔订单的积分有效期为该笔积分到帐日起两年内有效,若到期月月底仍未使用,届时系统将自动扣除。(举例:会员于2008年3月10日到帐的该笔积分,有效期至2010年3月31日,若到期积分未使用完,届时将扣除。)
3)在任何情况下会籍一经取消,所有积分结余也无效。
4)任何不恰当、欺诈或错误使用本计划,或未能遵守有关条款及细则,澳门酒店网有权即时取消其个人会籍资格及所有累积的积分。澳门酒店网保留对终止个人会籍通知与否的权利。与此同时,相关会员卡会员计划所有的积分结余亦将会被取消。
5)若会员不幸身故,其会籍及所有剩余的积分将被取消。
7.丢失会员卡/补发新卡
会员如丢失会员卡,可致电澳门酒店网服务热线要求补发,会员卡将以邮递方式送到会员在注册时登记的位址。澳门酒店网将从该会员的帐户内扣除500积分作为补发新卡的工本费。
8.会员编号及密码
会员应妥善保管会员编号及密码,并对该帐户进行的所有活动及事件负法律责任。因骇客行为或会员保管疏忽致使帐户被他人非法使用,澳门酒店网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会员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与澳门酒店网联络。
* 会员可通过澳门酒店网的网站或服务热线更改会员密码。
9.会员服务内容及条款的修改
澳门酒店网保留随时更改本计划的架构、优惠及其它项目的最终权利,包括本条款及细则;或终止此计划。澳门酒店网会尽力将任何改动通知各会员,会员有责任留意有关条款及细则的改动及更新。会员一经使用本计划的任何项目及优惠,即表示该会员已接纳任何有关的改动。而因该有关改动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澳门酒店网机构概不负责。
10.会员隐私保障
1)会员提供的个人资料,将作澳门酒店网会员计划运作及管理之用,包括积分计算、管理及兑换奖励之用;或作为日后资料搜集、发展计划,以及为会员提供通讯和资料之用。若会员未能提供或更新有关资料,或会导致澳门酒店网未能为会员提供既定的会员服务及有关优惠,届时会籍可能会被终止。
2)澳门酒店网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个人资料及保存在澳门酒店网会员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有关个人资料或会转交予供应商、伙伴机构以便为会员送上最新消息、资讯及提供服务。会员有权拒绝接收任何由澳门酒店网会员计划或其他伙伴机构发放的任何推广资讯。
3)会员有责任通知澳门酒店网最新的通讯方法,如因会员没有通知澳门酒店网有关通讯方法的事宜而导致任何损失,澳门酒店网概不负责。
4)会员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改储存于澳门酒店网会员计划内的个人资料。为保护会员资料的隐私,会员必须提供会员编号及个人密码才可通过澳门酒店网的网站或服务热线更改会员的个人资料。
11.知识产权事宜
以澳门酒店网会员计划的名义提供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网事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复制、传播这些内容,或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有关的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个人或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个人电脑内。
12.责任及赔偿
1)澳门酒店网及/或伙伴机构对任何因会员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或会员传送资讯变动而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因会员对服务的使用而导致澳门酒店网及/或伙伴机构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的纠纷、诉讼及索赔要求,会员同意向澳门酒店网及/或伙伴机构赔偿相应的损失(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并尽力使之免受损害。
2)澳门酒店网及/或伙伴机构均不对有关计划及/或提供或拒绝提供有关优惠,而招致会员需承担任何间接或继之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开支负责。无论后果是否因会员的疏忽而引致,或因澳门酒店网及/或伙伴机构在所能控制的情况下发生,澳门酒店网及/或伙伴机构概不负责。
3)澳门酒店网将全力确保伙伴机构能提供有关服务,但不负责因伙伴机构未能提供有关服务所引致的损失。当会员享用伙伴机构的服务时,须受伙伴机构的条款及细则所约束,澳门酒店网亦不会负责任何损失。
13.通告
所有发给会员的通告都将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电子邮件、信件或任何公众形式传送给会员,包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内容变更或其他重要事项。
14.法律
以上条款及细则,以及澳门酒店网、伙伴机构及所有会员之间的关系,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所有会员使用有关计划时,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的限制。
若对以上条款及细则有任何争议,澳门酒店网保留最终决定权。
2008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