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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獎勵規則

一、積分獎勵規則

積分為澳門酒店網獎勵的計算單位,凡於澳門酒店網預訂酒店客房並成功消費即可獲得積分。


二、基本積分

普通卡會員:

預訂酒店客房產品:每消費RMB 1元 = 1積分

金卡會員(累計積分5萬以上自動升級為金卡會員):

預訂酒店客房產品:每消費RMB 2元 = 3 積分

* 通過網上交易,更可享雙倍積分獎勵


條款及細則:

1)澳門酒店網積分以整數1分為基本單位,以基本積分獲得機制計算。消費金額不足獲得整數1分的部分,均不會用作計算基本積分。

2)所有網上交易享有的雙倍積分獎勵均以基本積分作為計算基礎。

3)積分計算以人民幣為單位,若會員以港幣訂購酒店客房,將以澳門酒店網當時公告的浮動兌換率折算後,方以基本積分獲得機制計算。

4)如通過網上或電話修改訂單,積分計算將以最終修改的訂單內容為准。

5)會員在入住酒店後,如欲續住房間,必須通過澳門酒店網預定,才能獲得續住房間相關的積分。會員續住酒店不足1個間夜不累計積分會員于酒店住宿期間的任何非房租消費,均不會累計任何積分。

6)若會員雖然成功預訂了酒店房間,最終卻沒有實現入住,則無法獲得該項預訂原本可以獲得的積分。

7)澳門酒店網普通卡及金卡的積分有效期為2年,即:每筆訂單的積分有效期為該筆積分到帳日起兩年內有效,若到期月月底仍未使用,屆時系統將自動扣除。(舉例:會員于2008年3月10日到帳的該筆積分,有效期至2010年3月31日,若到期積分未使用完,屆時將扣除。)

8)會員所獲得的積分將于成功交易、結賬及消費後1至2個星期內存入會員的積分帳戶。

9)本計畫保留隨時就以上各條款細則作出釋譯及修改。


三、積分兌換

積分可用於兌換積分商城中的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