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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條款的確認和接納

澳門酒店網會員計畫之會員服務,由澳門酒店網有限公司(下稱“澳門酒店網”)管理及經營。所提供的服務必須按照其服務條款和細則嚴格執行。客戶通過完成註冊程式並點擊一下“註冊”的按鈕或通過服務熱線完成註冊程式,即表示客戶已成為澳門酒店網會員並與澳門酒店網及其夥伴機構(釋義詳列于下)達成協議,接納所有訂立的會員服務條款及細則。

1.申請手續

1)客戶可于澳門酒店網的網站或服務熱線辦理申請手續,並可開始使用會員服務及累積積分。

2)會員成功註冊,將獲得一個會員編號及密碼,每個會員只可同時擁有一個會員編號。

3)本會藉及會員卡只供會員本人使用,並不可轉讓。會員卡屬澳門酒店網擁有,澳門酒店網有權要求會員隨時交還。

4)澳門酒店網擁有最終批核會籍的決定權。


2.會員升級

1)澳門酒店網會員目前分為普通卡會員及金卡會員兩種。

2)有效期內消費累積滿5000積分的普通卡會員,可自動升級成為金卡會員,原有的普通會員卡的積分將轉入金卡積分帳戶內。

3)當會員升級金卡後,澳門酒店網工作人員會聯繫客人進行金卡製作和郵寄。


3.獎勵計畫

1)旅遊服務優惠 - 尊享澳門酒店網會員優惠。

2)積分獎勵 - 會員可通過澳門酒店網獎勵計畫獲得積分,並可以積分兌換積分禮品目錄內不定期更新的獎品。

3)商戶優惠 - 出示會員卡,可在國內及港澳地區的夥伴商戶尊享消費優惠。

* 凡可提供會員獲得積分或提供優惠的有關公司或機構均稱為“夥伴”。


4.獲取積分

1)積分為澳門酒店網獎勵計畫的計算單位,凡於澳門酒店網預定酒店房成功消費即可獲得積分。

具體積分計算方式如下:

澳門酒店網普通卡會員:
預訂酒店客房:每消費RMB 1元 = 1積分

澳門酒店網金卡會員:
預訂酒店客房:每消費RMB 2元 = 3 積分

* 通過網上交易,更可享雙倍積分獎勵

2)會員于其他夥伴獲得積分的方法,詳情可參閱澳門酒店網會員計畫在不同管道不定期刊登的通告。

3)會員所獲得的積分將于成功交易及結賬後1至2星期存入會員的帳戶內。


5.兌換積分

1)會員可通過澳門酒店網的網站或致電服務熱線,預訂欲兌換的獎品。

2)會員必須提供其個人密碼,方可處理有關兌換獎勵的申請。

3)所有積分獎品的兌換均須視乎當時實際供應量而定。

4)兌換獎品所需的積分將于會員申請兌換獎勵時,即時于會員帳戶內扣除。

5)會員可通過澳門酒店網的網站預訂欲兌換的獎品。

6)其他兌換積分的條款細則,詳情可參閱澳門酒店網會員計畫在不同管道不定期刊登的通告。


6.積分及會籍有效期

1)澳門酒店網會員(包括普通卡會員和金卡會員)的會籍為永久有效。

2)普通卡及金卡的積分有效期為2年,即:每筆訂單的積分有效期為該筆積分到帳日起兩年內有效,若到期月月底仍未使用,屆時系統將自動扣除。(舉例:會員于2008年3月10日到帳的該筆積分,有效期至2010年3月31日,若到期積分未使用完,屆時將扣除。)

3)在任何情況下會籍一經取消,所有積分結餘也無效。

4)任何不恰當、欺詐或錯誤使用本計畫,或未能遵守有關條款及細則,澳門酒店網有權即時取消其個人會籍資格及所有累積的積分。澳門酒店網保留對終止個人會籍通知與否的權利。與此同時,相關會員卡會員計畫所有的積分結餘亦將會被取消。

5)若會員不幸身故,其會籍及所有剩餘的積分將被取消。


7.丟失會員卡/補發新卡

會員如丟失會員卡,可致電澳門酒店網服務熱線要求補發,會員卡將以郵遞方式送到會員在註冊時登記的位址。澳門酒店網將從該會員的帳戶內扣除500積分作為補發新卡的工本費。


8.會員編號及密碼

會員應妥善保管會員編號及密碼,並對該帳戶進行的所有活動及事件負法律責任。因駭客行為或會員保管疏忽致使帳戶被他人非法使用,澳門酒店網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會員發現任何非法使用會員帳戶或安全漏洞的情況,請立即與澳門酒店網聯絡。

* 會員可通過澳門酒店網的網站或服務熱線更改會員密碼。


9.會員服務內容及條款的修改

澳門酒店網保留隨時更改本計畫的架構、優惠及其它項目的最終權利,包括本條款及細則;或終止此計畫。澳門酒店網會盡力將任何改動通知各會員,會員有責任留意有關條款及細則的改動及更新。會員一經使用本計畫的任何項目及優惠,即表示該會員已接納任何有關的改動。而因該有關改動而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失,澳門酒店網機構概不負責。


10.會員隱私保障

1)會員提供的個人資料,將作澳門酒店網會員計畫運作及管理之用,包括積分計算、管理及兌換獎勵之用;或作為日後資料搜集、發展計畫,以及為會員提供通訊和資料之用。若會員未能提供或更新有關資料,或會導致澳門酒店網未能為會員提供既定的會員服務及有關優惠,屆時會籍可能會被終止。

2)澳門酒店網不會公開、編輯或透露用戶的個人資料及保存在澳門酒店網會員服務中的非公開內容。有關個人資料或會轉交予供應商、夥伴機構以便為會員送上最新消息、資訊及提供服務。會員有權拒絕接收任何由澳門酒店網會員計畫或其他夥伴機構發放的任何推廣資訊。

3)會員有責任通知澳門酒店網最新的通訊方法,如因會員沒有通知澳門酒店網有關通訊方法的事宜而導致任何損失,澳門酒店網概不負責。

4)會員有權要求查閱及更改儲存於澳門酒店網會員計畫內的個人資料。為保護會員資料的隱私,會員必須提供會員編號及個人密碼才可通過澳門酒店網的網站或服務熱線更改會員的個人資料。


11.知識產權事宜

以澳門酒店網會員計畫的名義提供的任何文本、圖片、圖形、音頻和視頻資料均受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未經網事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複製、傳播這些內容,或用於其他任何商業目的,所有有關的資料或資料的任何部分僅可作為個人或非商業用途而保存在某台個人電腦內。


12.責任及賠償

1)澳門酒店網及/或夥伴機構對任何因會員不正當或非法使用服務、在網上進行交易、或會員傳送資訊變動而產生的直接、間接、偶然特殊及繼起的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而因會員對服務的使用而導致澳門酒店網及/或夥伴機構遭受任何來自第三方的糾紛、訴訟及索賠要求,會員同意向澳門酒店網及/或夥伴機構賠償相應的損失(包括合理的法律費用),並盡力使之免受損害。

2)澳門酒店網及/或夥伴機構均不對有關計畫及/或提供或拒絕提供有關優惠,而招致會員需承擔任何間接或繼之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開支負責。無論後果是否因會員的疏忽而引致,或因澳門酒店網及/或夥伴機構在所能控制的情況下發生,澳門酒店網及/或夥伴機構概不負責。

3)澳門酒店網將全力確保夥伴機構能提供有關服務,但不負責因夥伴機構未能提供有關服務所引致的損失。當會員享用夥伴機構的服務時,須受夥伴機構的條款及細則所約束,澳門酒店網亦不會負責任何損失。


13.通告

所有發給會員的通告都將通過重要頁面的公告、電子郵件、信件或任何公眾形式傳送給會員,包括服務條款的修改、服務內容變更或其他重要事項。


14.法律

以上條款及細則,以及澳門酒店網、夥伴機構及所有會員之間的關係,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管轄。所有會員使用有關計畫時,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的限制。

若對以上條款及細則有任何爭議,澳門酒店網保留最終決定權。

2008年2月